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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样一件事,赵XX会计让王XX签字做商业银行担保人,但是当时赵XX没有向王XX出示担保文书详细文件,也不让王XX看,只是说为了走个过程,而且银行的借贷人员也不在,签字地址在王XX家中。 王XX想让赵XX根据当时情况写个证明该怎么写呀。 谢谢

银行 2018-10-24 13: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关于借贷担保人的具体责任,首先,借款人如果欠款不还,那么你必须承担还款责任。其次,借款人如果欠款不还,一般银行不会通知你,电脑系统会直接将你录入黑名单,特别是现在进入了信用黑名单如果是担保人一律视同贷款故意违约。
  • 《担保法》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 目前银行做担保的方式有: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质量维修担保、预留担保、海关免税担保、借款担保、透支担保、保释金担保等等;n笼统的讲就是信用担保和抵押担保;n不同的担保方式有不同的法律效力;n信用担保违约会让信用值受损,以后贷款个个方面都会有影响的;n抵押担保对于违约将直接收取抵押物,解决违约问题。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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