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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给朋友20万元钱不还,朋友说拿车抵账跟我签的买卖合同他的车就值15万,最后车卖给别人了,算诈骗?

刑事辩护 2018-10-24 16:1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借钱不还人已逃跑不属于诈骗罪。
    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两条途径追讨欠款。
    第一,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
    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
    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强制执行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第二,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款。
  • 如何处理买卖合同欺诈
    由于欺诈的行为而订立的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依我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欺诈人应承担如下民事后果:
    1、返还财产。对以虚假身份等形式进行买卖合同欺诈所得的财产,欺诈人负有返还给被欺诈人的义务。
    例如:欺诈所得的是实物,欺诈人已将实物出卖的,而且该实物已经不可能再追回,欺诈人则需要返还相当于原物的价款。返还范围应包括原物及其应有孳息。
    应当注意的是,由于欺诈人对欺诈所得物的占有是非法的,所以不适用善意取得,被欺诈人可基于所有权要求占有该物的第三人予以返还。
    2、赔偿损失。欺诈人因欺诈获得被欺诈人财产,是一种侵权行为。欺诈人对因其欺诈行为给被欺诈方造成的损失应予以赔偿。赔偿范围应包括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
    3、继续履行。
    对于在履行过程中出现的欺诈行为,如以劣质产品冒充优质产品的行为,欺诈人并无
    4、支付违约金。对于在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的情况下,欺诈发生在合同履行阶段的,则被欺诈方可要求欺诈方支付违约金,包括合同约定的具有惩罚性的违约金,不以是否客观上对被欺诈方造成损失为根据。
    5、没收财产。对欺诈行为已构成欺骗罪的,可没收其已经取得的或约定取得的财产或孳息。
  • 抵押车实际上就是贷款车,有以下两种情况:
    一种是银行分期车辆;
    第二种是抵押给个人或者公司借款的车辆。
    针对抵押车能买吗,抵押车是否合法的问题,如果抵押已经解除,可以买;如果没有解除,买了将来会有风险,也就是说:如果原主人按期还款,你就没事了;如果他不按期还款,到时这车可能被抵押权人申请拍卖用于还债,因为这车法律上还不是你的,到时你只能要求原主人还你买车钱,无示拒绝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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