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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双方已协商好了,对方已出了民事谅解书,也通过了民事调解委员会作出调解,是不是就不要仲裁了呢交通事故双方已协商好了,对方已出了民事谅解书,也通过了民事调解委员会作出调解,是不是就不要仲裁了呢?

交通事故 2018-10-24 19: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话,可能不仅仅是赔偿的事情,还可能判处刑事责任,而其中又与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紧密相关。我想你关注的点应该是赔偿的问题,而不是这些程序问题。
    关于到底如何赔偿,以及赔偿多少合适,因为你提供的信息太少,很多关键信息无法确认,所以需要向你询问一些信息才能进一步确定。
  • 交通事故赔偿处理的方式包括了调解、法院起诉,至少选择哪一方式看案件的具体情况:
      
    一、发生事故后,交警队一般会主持调解,调解不成才会告知双方向法院起诉。调解的好处是省时,且要尽快的拿到赔偿,但可能赔不了诉讼那么多;
      
    二、向法院起诉是交通事故赔偿最后的救济途径,其优点是一般能够得到充分的赔偿,但时间太久。具体还得看案情。
  •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构成犯罪与谅解不谅解关系不大,只是在刑事责任上会从轻处理,但只要构成犯罪驾驶证是肯定要吊销的。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并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在三十日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
    (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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