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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收到劳动仲裁裁决书后可以直接要求被申请人赔偿吗?还是等到裁决生效后才可以?

仲裁 2018-10-25 10:2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当劳动者在工作中遇到劳动纠纷,需要申请劳动仲裁时,有如下步骤:

    1、确定劳动仲裁委员会。首先需要确认自己公司的办公地址,然后在地图上搜索办公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地址。

    2、整理材料。这些资料主要包括:申请书、证据材料清单、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

    3、提交资料。这些资料主要包括:劳动仲裁申请书、证据材料清单、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等。
    准备好以上资料后,就可以去委员会申请仲裁。
  • 一,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最多只要要求11个月的,2011年8月23入职,现在可以要求的是:2011年11月开始的至2012年8月23日的双倍工资,合计:9个月的双倍。

    二、裁决补交社会保险是合理请求,但是仲裁无法裁决,这个的要去劳动监察投诉处理才行。

    三、要求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双倍经济补偿金共3个月是合理的。

    四、裁决未提前30天通知的代通知金是合理的。
  • 关于劳动仲裁裁决的期限问题,具体规定如下: 仲裁庭裁决案件,应当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有下列情形的,仲裁期限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1、申请人需要补正材料的,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的时间从材料补正之日起计算;
      
    2、增加、变更仲裁申请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增加、变更仲裁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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