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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工伤烫伤半年以上才能植皮,鉴定等级后,植皮费用谁出?我是工作中被烫伤全身多处,工伤认定书已经下来,,公司人力资源部叫去做工伤鉴定。我不知道做了伤残鉴定赔偿后,过几月做植皮手续费用谁出?

工伤赔偿 2018-10-25 18: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伤认定的费用应该由谁来承担
    劳动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前的工伤待遇的费用,应当由用人单位支付。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认定了职工的所有费用都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四款还规定“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限自作出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最长不超过2年。工伤职工本人无法提出申请的,可由其近亲属代为提出。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二)《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诊断证明、检查检验报告等原件和复印件,完整有效的病历;
      
    (四)职工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五)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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