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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转让方,现在有手写股权转让书是复认件,原件在甲方那里,退还金额33000,现在甲方又把公司申请注销了,正式股权转让还没签呢,请问我现有的协议有效吗?我现在怎么做我的钱可以拿回来。谢谢。

股权转让 2018-10-26 00: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股权转让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4、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提交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文件;其他股东接到通知三十日未答复的;提交拟转让股东就转让事宜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无须提交本材料。


    5、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7、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 1、破产原因是资不抵债或者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既然资不抵债或者公司账面资产不能清偿债务才能破产,当然这些债务是不能按照原来的数额完全清偿的了。破产程序后,公司要注销,从实体和程序上,公司的主体资格都不存在,债务无需再清偿。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以公司所有财产清偿,股东以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也就是说,公司的债务,经过破产程序,没有完全清偿,股东也不用还的。但是如果股东滥用股东地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话,股东可能要承担连带责任。
    3、破产程序对于债务人和债权人来说,都是有利的。
  • 按照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分为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两种类型。
    外部转让的程序,共6个步骤:
      
    1. 协商。这一步骤在于发现交易对象,就交易的标的、价款等基本内容达成初步的意向。
      
    2. 以书面方式征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这是个严格的法律要求,直接影响转让行为的法律效力。
      
    3. 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实务中这个步骤和第2步可以一起解决,比如通过召开股东会的方式进行表决,并作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但这两个步骤毕竟具有不同的法律意义,因此需要单独列出。
      
    4.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5. 公司对股权转让的变更记载,包括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以及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相应的变更记载。
      
    6. 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公司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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