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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扩大规模 小股东可以反对吗?为不担风险可以要求公司收购小股东的股份吗

公司收购 2018-10-26 06: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股权收购流程如下:常见的股权收购的方式:  
    (1)一家公司以本公司的股权、股份作为对价,收购另一家公司的股权。   
    (2)一家公司以其控股公司的股权、股份作为对价,收购另一家公司的股权。 从股权收购的定义来看,收购股权必须对被收购企业实施控制(即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范围),收购后,投资方将成为被收购企业的第一大股东。如果不能对被收购企业实施控制,则不能作为股权收购重组对待,而是一般的股权购买业务。对于支付对价的方式,没有特别要求,可以是非股权支付额,也可以是股权支付额,或者是两者组合,但只有以本公司或控股企业的股权、股份作为对价,才能作为股权支付额对待。如果以持有的非控股企业的股权、股份作为对价,则属于非股权支付额。  
    3、怎么进行股权收购?  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出现公司股权收购的情形是很正常的。公司股权收购是需要遵循法律关于公司股权收购的程序规定的。股权收购的流程是怎么样的呢?  
    (1)起草、修改股权收购框架协议;  
    (2)对出让方、担保方、目标公司的重大资产、资信状况进行尽职调查;  
    (3)制定股权收购合同的详细文本,并参与与股权出让方的谈判或提出书面谈判意见;  
    (4)起草内部授权文件(股东会决议、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等);  
    (5)起草连带担保协议;  
    (6)起草债务转移协议;  
    (7)对每轮谈判所产生的合同进行修改组织,规避风险并保证最基本的权益;  
    (8)对谈判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或风险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9)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供法律意见;  
    (10)协助资产评估等中介机构的工作;  
    (11)办理公司章程修改、权证变更等手续;  
    (12)对目标公司的经营出具书面的法律风险防范预案(可选);  
    (13)协助处理公司内部授权、内部争议等程序问题(可选);  
    (14)完成股权收购所需的其他法律工作。
  • 依照新《公司法》第72条第l款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转让股权是不受限制的。因此,发生交易的股东没有法定通知义务。交易双方只需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无需将该事实通知其他股东,也不会因为没有通知其他股东而影响到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
    但是股权转让办理变更登记时是需要原股东会决议和新股东会决议,否则不便办理股权转让工商备案登记手续,因此有必要再合适的时间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如果不是董事长或执行董事,还要提议或申请召开临时股东会议,并形成书面股东会决议,不管股东是否同意、是否签字,一定要提前15天通知召开股东会。
    其实如果不涉及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等事项的变更,不需要召开股东会议,但是绝大部分工商局要求新股东会决议、原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必须有其他股东全部签字才予以办理,有的甚至要求全部股东到场核对身份、签字确认才予以办理。
  • 股权转让表面上看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但其实转让风险存在于交易的整个过程,有法律风险,有市场风险,也有道德风险。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很重要,公司章程作为公司的自治纲领,任何经股东会通过并经登记机关备案的章程公司、股东等都必须遵守,与公司章程相抵触的行为都会被撤销,股权转让协议也不例外。
    所以在股权转让前,受让方必须要了解公司章程是否作出了与法律不一致的特殊规定,比如有的公司章程禁止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那么受让方就没有必要再继续进行股权转让协商的必要;如果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程序比法律规定更加严格,那么转让方与受让方也必须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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