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甲乙丙三人合资,起始股东框架为甲是法人乙是股东,丙是暗股,只有私底下一份股东协议。实际出资为甲20W,乙20W,丙10W。公司注册资金为50W。后期甲作为公司法人,为公司增资,并未经乙的同意,私自更改了股东框架结构。注册资金增资为100W,甲占85%,把乙取消了,增加了丙,丙占15%。现乙发现了这个事实,要起诉甲,属于刑事案件。作为丙。他事实上就是公司一个暗股股东,在甲私自更改股东框架结构后又体现子了公司股东框架上,现在如果乙起诉甲私自更改股东框架结构,丙会不会受法律影响,受多大影响。

消费者维权 2018-10-26 11: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由于注册手续的费用是按资金多少的百分比来算的,所以注册资金多,注册手续费就贵。虽然工商免费了,税务还是按照注册资金来收印花税的。
    2、公司注册资本越高,所承担的民事责任越多。
    3、注册资金多寡,一定程度上表示该公司的资本是否雄厚,有没有做大项目的能力,客户有时候会以注册资金作为一种合作上的考虑的;
    4、很多竞标项目是要考验公司注册资金的。因为注册资金涉及你公司的资质评定等级,不同等级资质的公司可以获得招投标的工程等级也不同,正如三级建筑资质的企业不能获得500万的工程招投标资格一样;注册资金不到一定规模连参与竞标的资格都没有;
    5、很多行业注册时就有注册资金门槛的要求,注册资金不够不能申请注册该行业名的公司。比如劳务派遣公司最低注册资本200万元,没有200万元就不能注册;
    6、注册资金50万以上,可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
    7、注册资金50万以上,银行可办理员工工资卡业务;
    8、如果银行贷款给公司,往往也要参考注册资金这个条件。

  • (1)出资不足股东要承担违约责任。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不按约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出资不足股东要对公司承担补缴出资额的责任。   该责任有两种情形:一是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二是公司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有限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以后,发现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   
    (3)出资不足股东的相关股东权利应受到限制。   出资不足股东在公司出资比例虽然是按照公司章程所确立的出资额进行确定,但是能否按照公司章程确定的出资比例足额行使股东权利,回答是否定的。《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还规定,股东会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 1,增加股东:将自己的股权转让给其他人;增资的同时,增加其他股东即可。2,变更法定代表人,增加完股东后,有限公司存在了股东会。公司法规定:执行董事、经理、董事长可以担任法定代表人。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股东会、董事会任免执行董事、经理、董事长即可。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重庆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