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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去工地上班,下班回家路上出了车祸,但上班时没有和工地承包人签订劳动合同,工资还是每个假期发,不是每个月发。应该怎么向工地要求赔偿,应该算多少赔偿?

劳动纠纷 2021-05-30 16: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需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是否属于工伤。若职工本人负非主要责任,则不属于工伤。若职工本人负主要或全部责任,则不属于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在下班途中受伤的要先认定工伤伤残等级,工伤赔偿在确定劳动者具体的伤残等级之后,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进行赔偿。
  • 在上班途中造成公司的需按流程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有等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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