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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重庆,我想咨询一下未婚子女投靠父母户口可以迁移吗

离婚 2018-10-26 18: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根据具体情况参照以下内容落户:
      2016年01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要求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 当事人应事先咨询父母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工作人员,是否符合当地的户籍准入政策要求,具体的迁移手续及资料,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凡需要迁移户口的,应由当事人提出申请(如果是18周岁以下的,应该在监护人迁移户口的同时随迁);
    2,交验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要求的其他资料等;
    3,并经过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4,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 没有结婚,生了个孩子,不会罚款,可以上户口,上户口不再有任何前置条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  
    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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