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关于劳动仲裁调解及相关问题我在公司上班接近3年。公司与我未签订劳动合同,未购买社保,欠我一个月工资,我把公司告到劳动仲裁委员会, 公司愿意出两万元(我一月工资4千多,剩下的1万多是社保补偿)与我私下调解。不通过仲裁庭调解的原因是仲裁庭无法调解社保部分。准备签协议后分4期一年内给完。我的问题如下,请按照提问解答,不胜感激!



我和公司签订的协议具备法律效益吗?



公司已经进行过股权和法人变更(小商贸公司),万一公司在给完第一期之后申请破产,我只拿到第一期的钱,后面的几期还能拿到吗?



公司倒闭以后我还能通过法院去追回我的应得的钱?



公司有钱偏要拖欠分期,最好的处理方法是什么?



因为不懂法律,有没有更好的解决方法?

仲裁 2018-10-27 09:2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法对破产之前多长时间更换法人没有作出规定,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所以更换法定代表人必须履行法定程序。只要程序合法,企业破产之前更换的法人是可以的,有效的。
    变更法人依法登记属于工商局的职责,法院没有干涉的责任。我查过了企业破产法,法院只是在职权范围内受理破产申请,法人变更不予管辖 。

  • 1、如果企业破产并负有个人责任,法人代表会受到将来再办企业时的诸多限制;如果企业触犯了有关法律的规定,可能法人代表的人身会受到限制,例如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法人代表被拘留;法人犯罪,法定代表人会受刑事处分;
    2、该法人如无成立上的缺陷(譬如出资瑕疵),其亏损责任应由法人自己承担,既不是股东也不是法人代表。当然如果是国有企业,法人代表如有失职行为,严重程度达到刑法追究的程度或应给予行政处分时除外;
  • 企业破产法不限于公司,其他企业亦可。企业破产法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破产程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石家庄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