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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你好,我是一个来自四川的农民工,2014年通过老乡介绍在工地上干活,老板是我们本地人就没有签劳务合同,到年底了没有支付完工资,2015年工程在时好时坏的情况下拖到了年底,工资依然没有支付完,在无奈下只有找老板开了一份工资结算清单,并且签字按手印了,并且保证在2016年开年结清,到现在打电话不接,人也找不到见了,拖欠工资的还有一起在工地上干活的几个工友可以做证,请问我们可以走哪些途径要回我们的工资?可不可以直接上法院起诉?假如可以不过劳动仲裁直接向法院起诉的话,我需要准备些什么手续?是务工本地法院申诉?还是在老家法院申诉?拜托你指点

仲裁 2018-10-27 10: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但是,必须有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书面条据,才能申请支付令。

  • (一)申请仲裁。申请人的仲裁申请书不规范或者材料不齐备的,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一并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全部材料的,出具收件回执。申请人的书面仲裁申请材料齐备的,当场出具收件回执。
    (二)审查立案。自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仲裁程序。受理仲裁申请后,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四)开庭审理。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不予受理。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仲裁庭应当将开庭情况记入笔录。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五)仲裁调解。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仲裁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六)仲裁裁决。对调解不成的案件,由仲裁庭作出裁决。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职工可以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对《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终局裁决”可以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对其他裁决不服可以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仲裁调解书、裁决书执行。对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调解书、仲裁裁决书,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您好!劳动仲裁机构的全称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必须的前置程序。没有经过劳动仲裁的劳动案件无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想申请仲裁,需要带本人身份证件和劳动合同,如果没有劳动合同,需尽量多的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社保缴纳证明、考勤卡、带有本人资料的门禁卡、工资条等资料。
    预祝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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