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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户口省份不同,办理结婚证所需的材料咨询我原户口是重庆农村户口,上大学把户口转到安徽省合肥市,毕业后去深圳工作,就把户口和档案寄放在安徽省人才中心,我女朋友跟我同村(她户口依然在老家),今年我们准备在老家(重庆)结婚,准备去县城登记,现在我们需要什么材料(我身上只有身份证一张,无户口簿),一定要去安徽合肥派出所开证明吗?

离婚 2018-10-27 13: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原则上讲在达到婚龄的同时需要携带户籍证明、身份证,在双方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均可以办理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机构可能会要求出示相关证明。《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登记结婚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场并在相关文件签名确认。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规定:
    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可根据以上规定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 具体地给你介绍一下结婚登记的相关事项: 结婚登记管理机关:根据国务院《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国务院民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结婚登记需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大1寸双方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   
    3、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每对9元(各地可能会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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