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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法律专家、你们好:

请问:农村集体分红被以不实行计划生育{我生了第二胎没去结扎,第二胎是合法、不算超生范围}为名停止了分配,这种做法合法吗?不结扎就=不实行计划生育了吗?这样的情况我 应该怎么办?

离婚 2018-10-27 18: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对夫妻可生育两个子女”,这就是目前正在全国实施的两孩生育新政策。
    也就是说,只要你们是只生育过一个子女的夫妻,都可以合法地生育第二个子女。全国都一样,各个省当然也不例外。
    如果你想生育第二个子女,可直接与乡镇或街道计生办取得联系。
  • 女人二胎孕期离婚及财产分割:我国《婚姻法》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或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因此,在女方二胎怀孕期间,只有女方可以提出离婚,并就财产进行分配。但是,对于离婚财产的分配,与生育几个子女无关,仍然就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只是在分割的过程中,会适当考虑照顾女方和孩子。
  •   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明确规定:
      第三十四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应当指导实行计划生育的公民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措施。
      对已生育子女的夫妻,提倡选择长效避孕措施。
      可见,结扎属于公民个人选择的权利,并不能强行结扎。但在实践中,因为有的地方干部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因此计生工作涉及到地方政府的政绩和升迁,因此采取强制行为,强行结扎是违法的。
      但政府也要确保公民的身体健康。根据个人的身体情况,如果有身体不适宜结扎情形的,也可实施其它避孕措施。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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