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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想问你一下,我结婚了户口没迁出, 孩子的户口也随着我落在我娘家,现在我们这里要征地有补偿,村里说我家有男孩,俺娘俩属于空挂户,不能参与村里的一切利益,我该怎样维护我的权益呢?谢谢律师

离婚 2018-10-27 22: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办理结婚迁移需要双方带上身份横、户口本、结婚证等证件。
  • 户口迁移的手续及所需要的材料如下:(适用结婚后户口迁移手续)
    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
  • 新出生的婴儿可在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常住户口,这和当事人双方是初婚还是再婚,没有任何关系;  新生儿申报户口手续:  
    1、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  
    2、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属计划外生育的,持婴儿母亲所在镇或镇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婴儿父母双方的集体户口簿或家庭户口簿;  
    4、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5、属跨年度出生未落常住户口的,应持上述材料到派出所申请,报市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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