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合并影响原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新企业应当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
企业合并包括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
吸收合并:一个企业吸收其他企业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企业解散;
新设合并:两个以上企业合并设立一个新的企业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而对于企业分立来说,也同样包括存续分立和新设分立两种情况。前者是指分立出一个新企业后原企业仍然存在,后者是指分立后原企业解散。
根据《劳动合同法》,无论企业合并还是分立,都不影响员工与原企业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的有效性,新企业都应当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
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根据《劳动合同法》上述规定,企业应当认识到合并和分立并不影响原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新单位要承继原单位劳动合同中的权利与义务,而不能单方面变更、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原劳动合同可以继续履行,企业应当正常履行,但要及时地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如果不能履行,也要按照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不得违法解除。
还有疑问? 立即咨询律师
25万认证律师 · 60分钟无限追问 · 平均2分钟响应
相关知识推荐
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时效
解除劳动合同有补偿吗
公司破产对员工是否需要赔偿?
企业违约或期满后劳动者不再签订合同,其培训费是否需要赔偿
工作10年以上 员工要求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获支持
20年追诉期是什么意思
订立合同应采取什么形式
公司破产员工有赔偿吗
公司破产员工会有怎样的赔偿
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签有赔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