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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还没到,因为对公司改变个人工作岗位不满意,主动辞职。在公司工作3年。在工作期间,公司没有节假日加班工资,每周休息一天双倍工资。可以提出经济补偿吗?如果有,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劳动纠纷 2021-06-04 20: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10条规定:“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据此规定,由于公司未安排你休年假,公司应当对你的5天年休假,按照你日工资收入的300%给予经济补偿。 加班费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也可以到劳动局投诉要求支付。
  • 你好,如果是法定节假日加班,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是要支付三倍工资的,并且公司不能以调休补休来代替你们的三倍工资。
  • 需要支付加班工资,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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