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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中条款: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离职之日5年内。乙方认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问题:1 我从网上了解到,竞业限制最多两年,公司保密协议要求离职后五年内是否合法。2 协议中规定工资中已包含保密费,无需额外支付,是否合法?我在入职时已签订了该协议,现要离职,根据上述内容,该协议是否合理合法,如不合理,我是否可以不履行该协议?

合同纠纷 2018-10-28 19: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在竞业限制协议中对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竞业限制协议对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等未作约定的,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
    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劳动者可以请求有劳动争议处理管辖权的相关部门确认这份“竞业限制” 条款无效。若“竞业限制”条款失效,选择新单位工作时,劳动者仍不得泄露原单位的商业秘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离职后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三个月的,劳动者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除协议。

      用人单位可以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秘密事项,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实行不超过两年的禁业限制期。
    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经济补偿金。
    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除竞业限制约定,并要求用人单位按已经履行禁业限制时间支付经济补偿。

  • 你好,竞业限制的人员,并不是公司的全体员工都需要竞业限制的。只有在公司中负有保密义务的员工才在离职后,负有保密义务,并在原公司每月支付竞业限制补偿的情况下,才对签订竞业限制的员工有约束力。
    因此,如果你的原公司未给你支付任何竞业限制补偿,那么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对你无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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