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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的征收和收回的区别

征地补偿 2021-06-06 18: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土地征收与征用的区别:通俗的讲,征收就是给你一笔钱,这块地跟你以后没关系了。征用,就是可能要给你一笔钱,暂时借过来用一下,用完再还给你。征用集体所有和个人使用的土地,应当根据征用的年限给予补偿。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
  • 征收与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不同之处有:
    1、批准主体不同:
    (1)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2)征收农田的,由国务院批准。
    2、补偿范围不同:
    (1)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2)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3、目的不同:
    (1)土地征收以公益性为目的。
    (2)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不仅限于公益性目的
  • 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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