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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入职7、8年已办好退休手续,又重新签劳动合同一个月,单位无故要辞退我,让我签离职合同,我未签,请问我应得到哪些赔偿?谢谢!

劳动纠纷 2018-10-29 09: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以劳动者本人实际工资计算。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第五十三条 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根据法律规定,你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他们扣你工资是非法的,可以申请仲裁,劳动仲裁是免费的。
  • 辞退员工手续如何办理,  
    (1)部门经理对工作经验不符合公司要求、不遵守公司纪律、违反公司规定的员工可以辞退。  
    (2)部门经理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填写《员工辞退申请表》向中心总监提出申请。  
    (3)中心总监根据部门经理填写的《员工辞退申请表》与当事人进行谈话,了解详细情况;并结合该员工的工作表现,在《员工辞退申请单》签署意见。  
    (4)中心总监向总经理汇报谈话情况,总经理在《员工辞退申请表》签署意见。  
    (5)员工辞退经总经理获准后即刻办理工作交接。  
    (6)部门经理在该员工完成工作交接以后将《员工辞退申请表》转交人事行政部经理。  
    (7)人事行政部经理根据《员工辞退申请表》与该员工的考勤记录,计算应发放该员工的工资,并向总经理呈送请款报告。  
    (8)总经理签署意见后,人事行政部经理将请款报告转交财务部。  
    (9)财务部根据总经理批示的请款报告,按财务要求发放该员工工资。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辞职后工资福利怎算  
    1、辞职员工领取工资,享受福利待遇的截止日为正式离职日期。  
    2、辞职员工结算款项:  
    (1)结算工资。  
    (2)应付未付的奖金、佣金。  
    (3)公司拖欠员工的其他款项。  须扣除以下项目:  
    (1)员工拖欠未付的公司借款、罚金;  
    (2)员工对公司未交接手续的赔偿金、抵押金;  
    (3)原承诺培训服务期未满的补偿费用。如需扣除费用大于支付给员工的费用,则应在收回全部费用后才予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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