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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这里干了十几天,我要辞职,他说必须招到人接替我才给工资。要不然那就不要工资了

劳动纠纷 2018-10-29 12:2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法》第30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工资支付制度包括如下事项:
    (一)工资的分配形式、项目、标准及其确定、调整办法;
    (二)工资支付的周期和日期;
    (三)加班、延长工作时间和特殊情况下的工资及支付办法;
    (四)工资的代扣、代缴及扣除事项;
    (五)其他有关事项。
  • 通过法律手段讨薪,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该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并且应该从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所以您单位的做法已经严重违法,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回您的工资并要求单位赔偿您未签订合同的损失。
    我国劳动法目前出于对劳动者的保护考虑,规定了劳动者需要提供的证据有劳动关系和工资数额。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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