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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离婚后一方不予归还夫妻婚前共同债务的怎么办

离婚 2021-06-08 09: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离婚后婚前债务属于个人债务,由一方个人偿还。《婚姻法解释
    (二)》第二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 共同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夫妻一方婚前债务离婚: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是其与债权人之间因特定法律事实而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根据债权相对性的原理,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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