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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送完货下班,经理叫我去办公室我就去了,进去说我的工作以后到1点以后走,我没同意,因为当初面试工作就是他接待我,说送完货就可以走下班,现在让我加班我没同意,我下午还有个工作,我现在俩工作,这也仅仅能维持正常开销,我俩没达成协议,我说那我就不干了,你先找人吧,然后他指着我说你当初来时候我没这么说,我说你别指我,说了两遍,他就说指你咋的,上来就动手打我,打我很多下,我没还手,我就出办公室,出去时候门半开着,我被打了本身就生气,就轻踢了一下门,他追我出去,又打了我一顿,于是我报警,等来的第一个是老板,肯定给他打电话了,进办公室没一会就出来按着我,拉着我手强拉硬拽,要拉我进去,说我炸他店,经理叫我去办公室我就去了,现在让我加班我没同意,然后他指着我说你当初来时候我没这么说,我被打了本身就生气

劳动纠纷 2021-06-08 20:2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保密协议不因劳动关系解除失效,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者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除竞业限制约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它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保密事项,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竞业限制区域、期限、经济补偿和违约金数额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但禁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四)(法释〔2013〕4号)规定,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经济补偿金。
      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除竞业限制约定并支付3个月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后,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按照约定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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