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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女性,结了婚没备案,也怀了孕,但是如今小孩没了,不愿在一块过去了,可是男性规定所述要回彩礼,像那样的状况能退回是多少,女性完婚声誉也没有了,小孩也使他气没了,

离婚 2021-06-09 06: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男女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并一起生活一段时间后离婚的,男方可以为自己争取到的,只能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至于男方给女方的彩礼,根据法律规定,男女已经登记结婚,形成了夫妻关系,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但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况除外。
    2、男女双方登记结婚,但没有一起生活,符合《婚姻法》解释
    (二)第十条第二款“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在离婚时,如果主张返还彩礼,法院会予以支持的。
  • 彩礼可以退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 领取结婚证了吗,如果没有领取的话,尽快向法院起诉要回彩礼,一般情况下,要回大部分可能性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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