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是在一家物流公司做进口操作的,今年年初我操作的一批货物入公司的仓库入库,当时入库的时候口头告诉了仓库入库件数为50个拖盘,每个托盘上的货都是由大塑料袋包装,大塑料袋里边是10个小包装,。入库时仓库理货员收货件数也为50件,而且我这边每天都有发出库数量的报表,(因为这个货物平时都有出库,所以每天都有发报表),2月份去盘点时发现库存还剩下了,发现有个托盘的货物里只有5件货物了,(我们每次都是整托出货,从来没有出过半托货物),仓库当时发现货物少了,但并没有告知我,到3月份的时候剩余的这5件货物也没有了,公司追究责任任我我造成了损失,公司因此扣我联系2个月的工资2100/月,只给我开了1500,我想问一下这样做合理么,我是否可以直接辞职?是不是不需要30天的工作交接?我是否可以申请仲裁将扣的工资拿回?另外我对这个公司也失望透顶了,仲裁过程中是否可以直接办理解除劳动合同?还有就是公司总是让我们做一些违背我们个人意愿的更改单据。另外我试用期间签的是一年的合同,但试用期让我做了3个月,而且平时因业务太多,每天工作要晚上8、9点,仲裁期间是否能申请索要加班费的补偿。还有公司经常要求我们一些违背法律

仲裁 2018-10-29 18: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却不依据劳动法的上述规定支付加班工资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加班申请通常需要填写《加班申请表》,主要包含内容如下:
    申请人、工号、申请日期、所属部门;
    申请加班的时间段(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精确到小时分钟;
    申请加班的合理原因(重点内容,需要详细介绍加班内容);
    加班总共小时数量;
    直属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审批;
    交行政人事部考勤人员签字,行政人事经理批准。
  • 公司不能随便克扣员工工资,具体规定如下:
    一、基本工资不能随意更改
    降低基本工资是属于劳动合同的更变,双方需要商讨一致,用人单位不能单方面肆意更改。
    二、加班薪酬不能随意下降 因此在签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同劳动者之间就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的合法权利依法受到保护,如果用人单位随便克扣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承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