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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租了一套一房一厅的空房,租金是1000。我自己把家具电器基本购全了。后来觉得房租太贵,于是招了一人合租。因租的比较早,差不多朝向、面积的房子当时已经租到1200左右(空房)。当时同承租人只说全套房子市价租金是1200,房间主卧是650,客厅是550,后来承租人以650元租了房间,本人住厅。承租人一直以为我给房东的租金是1200。住了近8个月后,承租人发现原来交给房东的租金是1000,认为自己受到了欺骗,要求本人赔偿他每月多出的100元,共800元。请问他的要求合理吗?还有他声称本人这是欺诈,请问这成立吗?要想要他搬走,但是他称不将800元退回给他,他不搬走。那我应当如何处理?另外,当时这房子我没有与房东是没签合约的,只有一张收据写明了押金,租期。当时房东知道我要招人合租,他也没反对,但是他也没有给我书面可以转租或合租的证明。请问这样我的转租行为是有效的吗?

合同纠纷 2018-10-29 18:2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租房押金一般是房客与房东双方约定,实际押金一般不会超过两个月。一般市面上常见的是:“押一付三,押一付一
    2、房东为确保房屋及其家电不被非法转卖,及水电费的扣除,租客一般同意支付房东租房押金,在收到押金后会有相应的发票。
    3、其中要寻找正规的中介公司,最好是全国连锁的那种中介公司,最好由中介介绍房主出面审查相关证件后签订租房合同,这样更有利于保护自己的权益。
    4、除租房合同另有约定外,租客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房东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押金全额无息退还租客。
    5、因房东违反本合同的规定而产生的违约金、损坏赔偿金和其它相关费用,房东可在押金中抵扣,不足部分租客必须在接到房东付款通知后10日内补足。
    6、因房东原因导致租客无法在租赁期内正常租用该物业,房东应立即全额无息退还押金予租客,且租客有权追究房东的违约责任。
  • 房子转租给他人,押金如何处理,可参考以下几点:
    1、房子已转租但未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押金可由第三方(现有租户)支付给你,合同到期后转为第三方,由房东重新出具押金收据。
    2、房子转租完成,合同重新签订的,该房屋已与你方无关,如合同期内你方未涉及违约,房东应如数全额退还押金。
    3、涉及违约,指你和房东当初签订的合同内,是否明确约定你方可以转租或不可转租,可以转租的押金是如何约定的,如何退还。如明确约定不可以转租,你方将涉及违约行为。房东可依照合同约定扣除部分押金作为违约金。
    如合同内未明确约定是否可以转租,押金退还需你方与房东双方协商解决达成一致即可。
  • 你好,关于房子可以转租吗的问题,其实 房屋可以转租,但是合法的转租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转租须经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转租已不属于正常使用的范畴,必须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否则无效。
    2、转租的租金不得高于原租金,确实需合理提高,提高的收入应交给房屋所有权人。租金是房屋的收益,应由房屋所有权人取得。凡未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而转租的,或谋取租金差价的转租,房屋所有权人有权要求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并可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二、需注意的是,如果有以下几种情况,房屋是不可以转租的:
    1、“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预租的商品房”三种房屋不得转租。
    2、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可以转租的,承租人可以按照约定转租房屋。房屋租赁合同未约定可以转租的,承租人只有在征得出租人同意后才可以转租房屋;未征得出租人同意转租房屋的,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可以不征得出租人同意,但在签订转租合同前应当书面告知出租人,否则出租人也可解除租赁合同。
    3、房屋转租期间,原先的租赁合同发生变更,影响转租合同履行的,转租合同应当随之变更;租赁合同解除的,转租合同应当随之解除。
    4、房屋转租合同约定租期的最后时限,不得超过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最后租期。
    5、房屋转租期间,除房东和转租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原房客应当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如按时交付租金。房屋转租的注意事项,要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租金不得高于原租金。同时要注意不可转租的情况。避免您遭受到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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