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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打我,我带孩子走了,离婚孩子能跟我吗?

离婚 2021-06-09 15: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般情况下,倘若施暴者打孩子,那孩子无异议要跟母亲,但是如果丈夫不打孩子,那单纯以家庭暴力为由剥夺男方的监护权在法律上是没有规定的。10岁以上的孩子,应当争取孩子的意见;2岁以内尚在哺乳期,原则上归母亲养育,除非母亲不愿意;2岁到10岁之间便是以哪一方更利于孩子成长为标准的。
  • 一般情况下,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丈夫的确是有暴力倾向,那么您丈夫的情况是不利于抚养孩子的,那么法院将会考虑将孩子判给女方抚养。
  • 双方离婚时,就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解决,那么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法院在审理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时,会本着对孩子有利的原则进行判决,如生活条件,抚养能力等。一般家暴不作为争取抚养权判断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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