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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在一家汽车出租公司打工,老板叫员工融资,用汽车假证做抵押现在老板跑了,钱也没还,车子也买了,我朋友是共同诈骗吗

损害赔偿 2018-10-30 09: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融资借款不还的,可能会涉及非法集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非法集资往往表现出下列特点:一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
    二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三是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
    四是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
  • 因为是汽车抵押贷款,所以汽车是抵押给了贷款公司的,因此,借款人若是不还款的话,贷款机构可以直接将借款人的汽车做拍卖后,用于偿还贷款。在这之前,贷款机构会多次让借款人还款,催促还款,催促还款期间,会有一定的利息费的产生,这笔利息是罚息,比较高,借款人的还款压力在此期间会增大。
  • 根据法律规定,融资担保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
    (一)未经批准合并或者分立;
    (二)未经批准减少注册资本;
    (三)未经批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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