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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义乌一家私营企业打工,合同期是两年,现在工作一年多了,不想做了想辞职,辞职报告已经交上去了,可是领导说合同期没满年前是不批辞职的,这是公司规定!请问我该怎么办?之前公司打出过公告说就算合同到期辞职也要扣除三个月伙食补助和住宿费,伙食八块一天住宿五块一天,公司这样做合理吗?还有我们工作是两班倒每班十二小时,计件工资,没有加班费,每个月最多只能请两天假,没有任何补助,也没有给交社保,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万分感激

劳动纠纷 2018-10-30 10: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经双方确定,只要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就是合法的,劳动合同约定工资低于实发工资的情况,用人单位可以少缴纳五险一金,通常绩效考核等每月变化的报酬是不包含在五险一金的基数里面的。
  • 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因此加班的时间应当满足我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否则可以到有关部门投诉并索取补偿。
  • 你好,依据我国《劳动法》相关规定,若用人单位需要劳动者加班,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同时该法还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违反上述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你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同时,加班费应不低于工资的150%。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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