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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财产怎么办?孩子的抚养怎么办?

离婚 2021-06-11 14: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关于离婚赔偿的问题,涉及的情况较多,需要具体分析,例如,离婚时,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婚姻法》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 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一起生活,除非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情形;对于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或母都要求随其生活的,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孩子与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环境对子女成长明显不利、另一方有其他子女而自己没有等情形可以优先考虑。
  •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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