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债务人以存货抵押的方式向债权人进行融资活动,并就所抵押存货向工商行政部门进行登记备案.但存货抵押的担保物具有变动性,当债务人将所抵押存货进行变卖后重新购进新货,债权人对该批次货物是否还享受抵押权?

债权债务 2018-10-30 17: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
    一、一般保证责任。   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二、连带保证责任。   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
  • 个人住房贷款一般采用抵押、质押、保证和抵押质押加保证四种担保方式。  抵押贷款方式是指贷款银行以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的符合规定条件的财产作为抵押物而向借款发放贷款的方式。  下列物品可以作为个人住房贷款的抵押物: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二、抵押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三、贷款银行认可的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财产。  质押贷款方式是指借款人或第三人将符合规定条件的权利凭证交由贷款银行占有。  贷款银行以该权利作为贷款担保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方式。  下列有价证券可作为个人住房贷款的质押物:  
    1、凭证式国库券  
    2、国家重点建筑债券  
    3、金融债券  
    4、AAA级企业债券  
    5、存单等有价证券  保证贷款方式是指贷款银行以借款人提供的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法人或个人作为保证人而向其发放贷款的方式。法人和个人均可为个人住房贷款提供保证。保证人是法人的,必须具有代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银行开立有存款帐户;保证人是个人的,必须有固定经济来源,具有足够代偿能力,并且在银行存有一定数额的保证金。  抵押质押加保证贷款方式是指贷款银行在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抵押质押的基础上,同时要求借款人提供符合规定条件的保证人作为贷款担保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方式。

  • 1、抵押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质押转移占有。
    2、抵押物可以是不动产也可以是动产,质押物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权力(股权等)。附担保法条文:第三十三条 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  第三十四条 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五)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五指山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