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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故意转岗减薪、给职工放无固定期限假期,是不是归属于企业停止劳动合同书?职工从而明确提出消除劳动合同书,是不是能够要求赔偿费?赔偿费一定是二倍赔付吗???职工要求劳动者仲裁裁决企业付款赔偿费,诉讼不兼容,诉讼是不是能够裁定给与经济补偿金?企业故意转岗减薪、给职工放无固定期限假期,是不是归属于企业停止劳动合同书?职工从而明确提出消除劳动合同书,是不是能够要求赔偿费?赔偿费一定是二倍赔付吗???职工要求劳动者仲裁裁决企业付款赔偿费,诉讼不

诉讼 2021-06-14 00:4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1条的规定,经济性裁员是指企业由于法定的情形,企业如果不与一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很难改变企业目前的困难状况,所以劳动法也允许用人单位在这种情况下行使单方解除权。   
    1、经济性裁员的具体情形: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对《中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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