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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两个孩子,一个女孩和一个男孩,我从什么都没有到今天,十年来我付出了我青春我的全部能量,现在我丈夫的婚内外遇感情破裂了,我们现在还欠20万元以上的债,离婚后我怎么分配债务。

离婚 2021-06-14 06: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在离婚时,一方能够举证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一方个人债务:......
    (2)夫妻双方无共同举债的合意,或者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从事的生产及经营活动无关。如一方因违法犯罪行为所负的债务或满足个人私欲而奢侈挥霍所负的债务,一方擅自资助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等;
    (3)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 对于以夫妻一方为当事人的民间借贷案件,并未明确是个人债务或夫妻共同债务的,法院在审理婚姻家庭案件时对此债务有涉及的,仍应进行审查。
  • 离婚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双方共同偿还;为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由个人承担。《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夫妻共有的债务,需要离婚时协议分割。可以约定一方承担债务,但是这份协议不能对抗第三方合法权益。但是,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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