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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企业扣除了个人养老保险费,但没有支付。另外,经常休假,想在别的企业工作,原企业不放任不管,不自己退休,就把企业借给国家的养老保险费交给别人。否则,去的话就会被炒鱿鱼,想问问你们该怎么办。

保险纠纷 2021-06-14 10:0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辞职的,养老保险是可以转移的,如果劳动者找到新的公司,可以要求公司继续为其缴纳社保的。离职后,原单位从其公司账户内做减员处理,然后劳动者可以自己按自由职业者的身份自己继续缴纳社会保险,也可以转到新公司账户内,让新公司继续缴纳社会保险。公积金与社保类似。如果新公司在外地的,还需要先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以下为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  
    1、原单位将《个人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养老保险手册》及其《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纳增减人员登记表》一并提交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中心将劳动者的个人账户做减员,即从该公司的社保账户里将离职劳动者减去。减员后,单位会将劳动者的《养老保险手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减员表》等相关手续交还于劳动者。  
    2、当劳动者办理转移手续时,与解除劳动合同期间肯定有一段间隔,此期间所欠缴费用,必须到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辖的社保中心窗口缴费。提供《养老保险手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减员表》等相关手续以自谋职业者的名义办理续保手续。这样劳动者才能办理转移手续。
    3、办理转移手续前必须提供,所需转移到的新地方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详细地址、单位名称、开户行名称、银行帐号等相关手续给以自谋职业者缴费的服务中心,这样他们就能准确地把离职劳动者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金额及期间利息一并转入到所需地社保中心续接。这样保险关系就续接清楚了;  
    4、各地手续有所差异,可以拨打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咨询电话12333进一步咨询。
  • 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自己辞职后能领取失业金吗?不能,劳动者辞职的,不符合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规定。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才能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 工伤后辞职单位需要赔偿么
    首先,根据工伤劳动者伤残的不同程度,《工伤保险条例》第
    36、37条分别作了如下规定:
    1.
    五、六级工伤:“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七至十级工伤:“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从以上的条例我们可以总结出两点:一是工伤劳动者达到一定的伤残等级的,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即主动辞职),但用人单位则无此权利,否则属于非法解雇;二是工伤劳动者辞职要求赔偿的,有权要求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只是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支付的主体有些许差别而已。
    另外,需要补充的一点是,对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支付标准,具体还得看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而确定。
  • 工伤伤残中,最后一次性补偿中是不包括补缴养老保险的。只能享受一次性补助金。养老保险补缴对象:
    1.个企业职工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因各种原因应保未保、中断缴费或欠费的。
    2.未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或中断缴费的。
    3.体工商户,可以以个人身份补缴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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