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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从去年三月中旬开始到今年五月底开始上班的,公司一直没有给我缴纳社保和没有加班费,我是每个月休息四天,每个月都多上四天班,现在我想让公司给我补缴社保和给我加班费,我应该怎么做?如果我辞职,我是不是可以这样写,由于单位没有给我缴纳社会保险和加班没有加班费,所以我单方解除劳动关系,我这样写可以吗?我这样写完直接给我们领导,然后劳动局仲裁,还是不用写这个,直接劳动局仲裁?

仲裁 2018-10-31 12: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社会保险主要是通过筹集社会保险基金,并在一定范围内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统筹调剂至劳动者遭遇劳动风险时给予必要的帮助,社会保险对劳动者提供的是基本生活保障,只要劳动者符合享受社会保险的条件,即或者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或者已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即可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中的核心内容。
  • 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时,须提供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和加班的证据,按照日常的实践,我们可以收集以下证据:
    A,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关系
    B,加班证据
    --1,考勤记录(晚加班,周末加班,法定节假日加班等)
    --2,生产纪录(同上)
    --3,个人的生产记录/考勤记录等
  • 你好,依据我国《劳动法》相关规定,若用人单位需要劳动者加班,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同时该法还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违反上述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你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同时,加班费应不低于工资的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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