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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过遇到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两人躺在马路边,抱了警,交警让我去录口供,打电话几次一直没去,今天交警打电话来说有人指认我车在现场停,语气有想冤枉我撞的意思,叫我开车过去,我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18-10-31 12:2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建议将肇事车辆的车主、司机和车辆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到法院;
    2、根据交警做出的责任认定、法医做出的伤残鉴定结论进行索赔;
    3、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4、赔偿比例依据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
    5、对方是机动车的,只要你方不是全责,保险公司就会在交强险范围内优先承担赔偿责任,超出部分按照事故责任认定的比例来承担。
    6、各地的赔偿标准都不一样,建议委托律师代理并计算相关的赔偿金额
  • 《道路交通损害赔偿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这种纠纷,一般协商不成,受害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法院规定的案由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比较专业而且繁琐,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解决,主要涉及:
    起诉的被告:司机、车主、车辆挂靠单位、车辆投保的交强险、三者险的保险公司;
    证据的收集整理:原告身份证、户口本、被告个人身份信息(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事故认定书、车辆投保单、住院诊断证明、住院证、病历、出院证、误工损失证明、护理人员收入证明、医疗费票据;
    赔偿项目:人身损害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宿费、营养费、交通费,构成伤残的经鉴定有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相关规定及证据,详细计算赔偿数额,各省规定了不同的数额标准,而且同一省的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赔偿标准也不一样;
    受害人在起诉前,或在诉讼中,可以申请法院对被告的事故车辆、交纳的事故处理保证金财产进行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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