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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咨询1下我老公在厂里上班受了工伤,厂里只给拿了医药费,出院后在没给什么说法,厂里给工人入着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这样的情况我们该如何要求所赔,我老公的伤是右脚2趾劫去1劫3趾骨折,我们不懂法律所以请教你了。

保险纠纷 2018-10-31 13: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公司给你们入工伤险了,那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承担,如果没有入保险,则有公司承担医疗费。同样,构成残疾,有工伤保险则由工伤保险里赔偿残疾赔偿金,没有入保险,则又公司承担。
    医疗费用不能从残疾赔偿中扣除。医疗费用和残疾赔偿,对方都需要给的。
  •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根据我国2011年1月1日实行的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一般包括因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以下情形应当被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前提条件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两个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同时还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负伤、致残或者死亡。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等类似伤害。

  • 1、根据新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
    (六)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此,如交警认定您为全责的,你不能认定为工伤。
    2、对责任认定不服的,可在收到责任认定书后三日内向一级交管部门申请复核,以争取减轻你的责任,从而争取工伤赔偿或向对方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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