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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旗下的品牌停止生产,预先解除产假中女性员工的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吗?协商赔偿公司应该支付两倍的赔偿金吗?因为女职工还在产假中,没有哺乳期,所以有哺乳期的补偿吗

劳动纠纷 2021-06-16 18: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若因公司停产整顿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或者公司因此宣告破产的,公司应当按照劳动者在公司的工作时间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照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不足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的工资。。
  •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法合同。《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其中第
    (二)种情况是“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36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第47条规定的补偿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根据上述规定,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 公司单方解除了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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