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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妹妹家的孩子可以吗,男36未婚

离婚 2021-06-17 12: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满足条件的可以收养。
  • 无论婚姻状况如何,只要收养人满足法律规定的收养条件都是可以收养孩子的。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三十周岁。另外,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孩子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 可以收养亲戚家的孩子。《收养法》第七条规定,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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