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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私人兼职处,做了快一年账,拖欠了我3000多工资,催要工资,一拖再拖,劳动局也不管私人债务纠纷,这种情况怎么办呢给私人兼职处,做了快一年账,拖欠了我3000多工资,催要工资,劳动局也不管私人债务纠纷

劳动纠纷 2021-06-17 14:2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清偿,破产财产不足清偿的,按比例清偿。
    《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劳动者讨薪的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 兼职可以携带兼职合同或者能证明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据到当地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和投诉,催讨被拖欠的工资。也可以提起劳动仲裁来维权。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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