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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想问一下,我们老板经常让我加班而且不给加班费,加班在10点前明天早上要按时上班,加班超过10点后明天可以补休半天,超过12点可以补休一天。不给加班费也不会补贴。每个月发工资的时候只发一部到工资卡里有一部分发现金而上个月该发的现金工资到现在都迟迟不发。请问我该怎么办我们老板经常让我加班而且不给加班费,不给加班费也不会补贴。请问我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1-06-18 13: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法》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 劳动者加班不给加班费的先与公司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功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公司安排加班但是不给加班费,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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