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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订了三方但是还没有签订劳务合同,可以直接离职么还是需要办理离职手续我是毕业之前,今年4月份与这个公司签订了三方协议,三方协议上没有写任何的违约金或条款,领导口头说毕业之前是试用期,毕业之后转正。由于是一个初创型公司,当时我四月份开始来实习的时候公司都还没有注册下来,所以一直没有签订劳务合同。(之前的三方协议是与他们的在上海公司签订的)公司注册的流程最近可能才要完成。七月份毕业后开始给我发了转正工资,但是现在有点不想做了。我想问像我这种情况,之前订了三方协议,但未签订劳务合同,也已经不在试用期的情况,不办理任何辞职手续直接走人么?还是需要公司出具什么材料,在找下一份工作时证明自己没有与任何公司签订协议的身份?如果需要材料,是由上海的公司出还是我这边的公司出? (公司还没成立。。。。好醉人。)

离婚 2018-10-31 23: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只签试用期合同的行为违反《劳动法》,依据《劳动法》第十六条第2款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根据上述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签订劳动合同。
    对于新上岗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也可以不约定试用期。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根据《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3条第2款规定,“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即试用期应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而不能单独签定试用期合同。
    单位通过合同约定规避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行为违法。《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 劳动者没有辞职直接走人的,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三方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那三方协议怎么签呢?  
    1、领取三方协议  大四的上学期,学校就会统一发放三方协议,如果当时不在学校,回校后及时到学院辅导员处领取,或者让同学代领。  
    2、校方填写  只有准予毕业的学生才有三方协议,所以三方协议首先是由学校填写一些信息,准予毕业的意见等,这些都在领取协议时已经填好。  
    3、个人填写  领到三方协议之后,要填上自己的专业及个人的信息,要认真填写,如果填写错了,需要找辅导员咨询更换的。因为协议复印无效,都有编号统一管理,一定要慎重填写。  
    4、用人单位填写、盖章  找到工作以后,三方协议需要用人单位填写、盖章。三方协议有三联,当个人、学校、用人单位填写完成,盖章生效之后,个人、学校、用人单位各自留一份存档,在每页协议底部都有写明。  
    5、关于违约金  违约金一般是由企业定好,个人也可以参与给个意见。听说不少单位为了“留住”学生,以高额违约金约束学生。所以,要根据实际情况协商,通常违约金不超过5千元。  
    6、备注栏  备注部分允许三方就协议上的不完善地方,另行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承诺一套,做一套,毕业生可以在签约前将社会保险、休假等福利待遇在备注栏中说明。  
    7、检查三方协议  三方协议都填好之后,要检查核实一番。  用人单位的名称,是否与单位的有效印章上的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则协议无效。  自己填写的专业名称,一定要与当前学校教务处的专业名称一致,不能随意用平时的简称。  签三方协议要留心五个细节:  第一,要看填写的用人单位名称是否与单位的有效印鉴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协议无效;填写自己的专业名称时,要与学校教务处的专业名称一致,不能简写。  第二,外企、合资企业、私企一般采用试用期,根据合同期的长度,可以从1―3个月不等,通常试用期为3个月,不得超过6个月。国家机关、高校、研究所一般采用见习期,通常为一年。  第三,不少单位为了留住学生,以高额违约金约束学生。学生在协商中要力争将违约金降到最低,通常违约金不得超过5000元。但是,劳动法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除上述两种法律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所以学生要力争取消违约金这一条规定。  第四,现行的毕业生就业协议属“格式合同”,但“备注”部分允许三方另行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承诺一套、做一套,毕业生可将签约前达成的休假、住房、保险等福利待遇在备注栏中说明,如发生纠纷,可以此维护自己合法权利。  第五,学生在签订协议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步骤进行。等用人单位填写完毕、盖章后再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签证盖章。切忌自己填写完毕后就直接到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要求盖章。这样带来的后果是,单位在填写时,工资待遇等与过去承诺的大相径庭。学生却因为自己和学校都已经签字盖章,回天乏力。或者逆来顺受,或者就被迫违约赔偿用人单位。  三方协议作为国家统计大学生就业率的一个根据,同时也是国家派遣证发放的一个证明。只有你签署了三方协议,拿回学校,学校才会在你毕业后将派遣证发给你,而你拿着派遣证到你工作的单位报到,就此开始计算工龄,而你也就拥有了干部身份(每年基本6月25日毕业,所以6月18日前必需将三方交到学校)。  三方协议书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以便于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因而三方协议书只是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之间签订的就业意向,不是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件,对劳动关系没有约束力,只有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并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或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意向变为现实之后,毕业生才能和用人单位形成正式的劳动关系。有的企业在和学生签订三方协议后,要求学生毕业前到公司实习,企业在学生毕业后根据其实习表现及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则,协商签订劳动合同,也可能出现不签订的情况。因此,对于毕业生来说,签订了三方协议并没有进入就业的“保险箱”,还需要接受用人单位实习期、试用期的进一步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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