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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前从一家国企辞职,当时因劳动合同没有到期,向单位交了4000多元的违约金,希望公司尽快办理离职手续。但是公司以没有交还住房补贴为由,至今没有办理离职手续,而且各种社会保险已经停交。因此本人一直无法和其它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住房补贴的来由:1999年,公司停止福利分房,为了保持政策的连续性,为无房职工办理了住房补贴,每月860元。但是只有在买房后才能领取,买方前的补贴存在个人帐户上。本人2002年买房后,申请了住房补贴发放。但在领补贴前,单位要本人和公司签订一个协议,就是个人原因离开公司时,要交回已经发生的住房补贴。 本人的劳动合同去年8月份已经到期了,可是由于住房补贴原因,公司一直没有为个人开据社会保险转移单,没有办理离职手续。 我这种情况在该公司不下20人。同时,也有人没有交回住房补贴的情况下,办理完了离职手续。

合同纠纷 2018-09-04 17: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辞职:
    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满六个月不到一年的按一个月计算,未满六个月的按照半个月计算)。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从劳动者入职的第二个月开始,按照月工资标准的两倍计算(计算时间最长不超过12个月),支付时需减去期间公司已支付的工资。
    另外,还可以通过法律程序主张公司为自己补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社会保险费。
  • 没有劳动合同,辞职讨薪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加班工资等;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立案后,开庭,然后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
  • 劳动者离职的,如果因为劳动者的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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