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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的死亡在结婚前的房地产上没有遗,继母去世后继母的孩子有权继承我父亲继母继承的房地产吗?

继承 2021-06-19 08: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即使未进行婚前财产公证,一方的婚前财产仍然属于个人财产,并不因婚姻而成为夫妻共同财产遗嘱,只要符合法定要件,即使不进行公证仍然具体有法律效力。如果有遗嘱,遗产按遗嘱内容进行分配。如果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再婚妻子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是可以继承丈夫做为遗产的婚前财产的。《继承法》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 继母是否可以继承继子的遗产,关键在于是否形成了扶养关系,若形成了扶养关系,继母与继子就互有继承权,继母有权继承继子的遗产;若没有形成扶养关系,那么继母与继子之间就没有继承权,继母就不能继承继子的遗产。
  • 继母与父亲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自然有权继承父亲遗产。《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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