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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丈夫分居三个月,一个月前起诉离婚没有宣布离婚,他一直不问孩子,孩子的费用我有,我可以起诉他,要求抚养费吗?

离婚 2021-06-19 09:5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不是看你们分居多久,唯一标准是感情却已破裂且无法挽回,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可以作为感情破裂的一个参考因素,而不是必须分居两年才离婚,您可以随时到法院起诉,对方在婚内与他人同居或者重婚,对方属于过错方,对方有过错的,法院可以直接判决解除婚姻关系。
  • 起诉离婚没有抚养权的一方需要缴纳抚养费。《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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