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合同纠纷。劳动者四月十五号之前一直在朗能公司工作,知晓朗能公司要注销,但不知确切日期。四月十五号之后来到朗科公司工作,但未办理入职,和签订劳动合同。四月二十五号,朗能公司要与劳动者签订解除合同条约,劳动者同意,提交的是劳动者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合约书,但该书起止日期是四月一号至五月一号解除劳动合同。以及员工离职申请书,离职申请书也是四月一号至五月一号。但是公司只给两份解除劳动合同书,劳动者手里没有该解除书。现在公司要求员工按公司流程辞职,再在朗科工作一个月才能离职,并且要求劳动者签订朗科计时员工辞职申请书,从签订当天(四月三十号)至五月三十号都必须继续在朗科工作。注:劳动者在四月十五号时已知晓朗能将要注销,但不知公司何时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四月二十五号当天,有离职意愿并与主管及人事部说明要离职。那么,劳动者可以在不签订朗科计时员工离职申请书的情况下,于五月一号拿着朗能解除劳动合同书离开朗科么?

劳动纠纷 2018-11-01 08: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 单位不得据此解除劳动合同:第
    一、如公司没有交社保,可以要求补缴社保的。 第
    二、如公司一直没有签合同,也是违法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第
    三、如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还要承担赔偿金的,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的两倍。如果是劳动者提出辞职,可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
    四、如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公司还要支付失业保险金的。 第
    五、如果公司有加班行为,还要按法定标准支付加班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 第
    六、如果公司克扣工资,还应足额支付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

  • 1、《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锦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