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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在哺乳期间,大家企业因为现行政策调节造成 企业要撤消,但我和企业签署的劳动合同书还未期满就需要被辞退,我能规定赔偿二倍赔偿费吗?法律规定有什么呢?

劳动纠纷 2021-06-20 08:0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公司自用工之日起1年内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公司赔偿11个月的工资。
    2、公司没有提前30日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公司预支付1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和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3、公司没有缴纳保险,公司辞退导致不能领取失业金的,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失业保险金。也可以要求公司不缴纳社保费。
  • 出于保护劳动者利益的角度,我国的劳动法中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条件,我国法律规定,若非满足这些条件用人单位不得辞退员工,无故辞退员工是需要赔偿的。
    根据劳动法规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只有在法定情形下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员工。
  • 如果用人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劳动合同到期可以与用人单位商议续签劳动合同的事宜,用人单位不需续签或合同到期劳动合同终止的,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终止劳动合同的或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进行失业登记,有缴纳失业保险的可领取失业金。
    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最长可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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