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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标北京。公司合伙人一方离职,另一方合伙人重新注册公司,是法人。首先,公司要求所有员工重新签订合同,并修改合同,删除与经济补偿相关的条款。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同意重签合同,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吗?如果有,可以赔偿多少?如果公司签订新合同后单方面解除,即使合同中没有赔偿条款,公司还需要赔偿员工吗?坐标北京。公司合伙人一方离职,另一方合伙人重新注册公司,是法人。首先,公司要求所有员工重新签订合同,并修改合同,删除与经济补偿相关的条款。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同意重签合同,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吗?如果有,可

合同纠纷 2021-06-21 10:0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并发放工资,个人所得税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法规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 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 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法规,计算征收 个人所得税。
      第二条 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法规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 员工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能得到赔偿,如果是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则没有赔偿;如果是公司单方面提出与员工解除合同,则员工可要求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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