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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死了,他的房子田地谁来继承,他有个孩子,但是我跟孩子的户口不在我老公家那边,户口在我娘家,可以有继承权嘛他的房子田地谁来继承,他有个孩子,但是我跟孩子的户口不在我老公家那边,可以有继承权嘛

继承 2021-06-21 16: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继承的房子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是需要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 首先得讨论,被继承人生前是否有订立遗嘱或签订遗赠抚养协议,对遗产作出明确的安排。如果没有,这时候就按照法定继承,即第一顺位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如果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就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遗产。
  •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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