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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我自己在私人地块上盖的,因为道路扩建占地(不占房),开发商盖的商品房,由于没有补偿协议,政府只好按违章建筑拆除。我问违章建筑拆迁怎么赔偿,没有我签字的土地使用权归谁。

拆迁补偿 2021-06-22 00: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新《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举例来说:张某是某拆迁区域内的被拆迁人,其房屋的自然状况是大小房子三处,经查有产权证的房屋25平方米,有关部门批准的使用期限为两年的临时建筑15平方米,尚有一年的使用期,自盖无证房屋6平方米。
    经拆迁实施单位核实,决定按以下方式处理:有产权证房屋25平方米按货币补偿评估价格每平方米2000元给予补偿;有临建批准手续的房屋15平方米,按其建造成本价的一半进行补偿,即每平方米500元,无证房屋不予补偿。
  • 你好,按规定,根据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 那你先看看是不是违章建筑,《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拆迁人对拆除违章建筑不予补偿。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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